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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何保護未成年子女遠離父母親衝突的傷害

現今社會雖是經濟不景氣,然醫院及法院卻是人滿為患,可以得知身體生病了!心靈也生病了!從社會及生活種種事件,充滿著漫罵、責怪等負面聲音,何不反觀自己是如何被雕塑成…,如何反射及移情,可從從小到大所見、所聽、所觸、所經歷是什麽?

壹、父母衝突

當我們小時候,例:父母吵架、工作外出不在、為經濟打拚、生病、離婚、意外事件等,那時童年的我,在那時刻的感受是…?如何保護未成年子女遠離父母親衝突的傷害

問題一、父母親吵架、離婚或分開會衝擊到小孩嗎?如果會的話,是為什麽?

(一)孩子與父母親的依附理論

孩子需與父母親形成強壯的關係,作為未來生命成長過程的重要能量。

0-3 歲父母親扮演一個重要的橋樑,引導他的小孩大膽,和更寬闊的世界接觸,以逐漸邁向獨立的個體前進。但是父母親的衝突,會讓孩子覺得父母親是危險的,不安全的。

3-5 歲需要藉著雙親的和諧關係,對自己第一階段性別的認識。

6-12 歲需要有覺得自己是可愛的,很好的,有能力的,去和同儕相處以及面對挫折。

12-18 歲需要逐漸脫離父母而獨立,且能把自己塑造成正向而又穩定的自己。以及感覺自己是有能力,有自主性,和能有信任感的和同儕相處。

情緒反應的測試:回顧自己的童年

當我的父母親爭吵時,我感覺~~

  • 悲傷
  • 驚嚇害怕
  • 憤怒
  • 沒有安全感

當父母親爭吵後,我感覺~~

  • 我一整天的生活就毀了
  • 我無法平靜我的心情
  • 我不能甩掉我不好的情緒

當我父母親在爭吵時~~

  • 我會隱藏我的感覺
  • 我會一直不停地想他們的問題

無法控制行為的測試

當我父母親爭吵時~~

  • 我會對我的家人吼叫,或刻薄的話
  • 我會對家人又踢又叫又打又丟東西
  • 我會胡鬧或到處惹麻煩

逃避的測試:當我的父母親爭吵時

  • 我會全身僵硬,好像被凍住一樣
  • 我不知道該做甚麽
  • 我試著非常沉默
  • 我最終甚麽也沒做,縱使我很希望能做甚麽
  • 我等待並且希望事情能變好
  • 我會想逃離他們越遠越好
  • 我想逃離他們

捲入父母親爭吵的測試

當我父母親爭吵時~~

  • 我會對其中一個父母,或同時兩個父母感到難過
  • 我會想為他們解決問題
  • 我會想去控制其中一個父母或是兩個
  • 我試著假裝事情會變好

建設性的家庭表示、測試

當我的父母在爭吵時~~

  • 這個家庭仍能夠彼此想處得很好
  • 我知道他們仍然彼此的相愛
  • 我知道一切都會很好的
  • 我相信他們會解決他們之間的爭執

毀滅性的家庭表示、測試

當我的父母在爭吵時~~

  • 我會憂慮我的家庭未來
  • 我會憂慮他們接下來會做甚麽
  • 我知道這是由於他們不知道如何相處所造成的
  • 我不知道他們會分居或是離婚

衝突波及的表示、測試

當我的父母在爭吵時~~

  • 我被夾在中間
  • 我覺得他們對我很心煩
  • 我覺得這是我的錯
  • 我覺得他們在責備我

(二)如果沒有安全的依附關係,孩子將喪失正向的生存能力,而導致許多負面的情緒障礙與偏差行為。

情緒障礙主要分成四大部份

童年的我有以下情形嗎?

  • 焦慮
  • 憂鬱
  • 傷心
  • 憤怒

孩子可能的情緒與行為

童年的我有以下情形嗎?

  • 憤怒、怨恨
  • 責備自己,喪失自信
  • 暴力,反社會行為
  • 侵犯行為,霸凌別人
  • 容易犯錯,被霸凌
  • 攻擊別人,不服從
  • 自我傷害,痛苦
  • 沒有安全感
  • 忠誠感的撕裂
  • 脾氣暴躁,注意力不集中
  • 過度煩惱
  • 食慾不佳,容易疲倦
  • 內疚,絕望感
  • 憂鬱,悲傷
  • 無助感,悲傷
  • 喪失動機
  • 睡眠障礙
  • 學業成績不理想
  • 犯法行為
  • 無法信任別人

孩子對衝突的父母會有的行為反應

童年的我有以下情形嗎?

  • 小孩會選擇反覆不停的想去阻止父母親之間的衝突與戰爭。
  • 小孩會選擇加入父母親的戰爭,並且在戰爭中選邊站的選項。
  • 小孩會選擇用疏離父母親的方式,遠離他們爭吵的戰場,使他不要夾在衝突之中。

因此很多學者的研究皆指出,如果父母親為孩子的監護、探視權爭吵時,他們的孩子有較高的風險得到心理上的疾病(Wallerstain,2001),尤其是焦慮會是情緒的主軸,會持續到成人階段不能停止,甚至在父母離婚三十年過後,這些孩子們還是會一樣的恐懼害怕,等待著不好的事會發生在它們身上。

問題二、這些傷害可以被避免嗎?

答:可以,但需要父母親在吵架或離婚過程中,建立一個強壯的安全保護網,保護他們的小孩遠離傷害。

親子疏離症

  • 有一方的父母親,很有目的去詆毀另一個父母親,批評另外一個父母親照顧孩子的能力。或是有意識或無意識的貶低另外一個父母親。
  • 並且干擾孩子與另外一個父母親的關係,嚴重的疏離孩子與另外一個父母親的關係。
  • 用憤怒、抵抗,以及不一致性順從約定或法庭的裁判,漠視法庭的命令。

疏離者的類型

1. 無心的疏離者

認知到孩子和另一個父母親關係的重要性,但還是偶而不能避免的做出,或說出疏離孩子和另一個父母親關係的事。

2, 積極的疏離者

這類型的父母親比較知道如何和孩子相處,如果一個父母,由於在婚姻中的受傷以及憤怒沒有被解決,因此在離婚中或是在前配偶面前的情境上,會定期性的邀起強烈的情緒,這樣的情緒會短暫的失控與失掉判斷,等到冷靜下來時就會為自己的行為感到後悔,並且擔心孩子目睹父母親災難後的感受。

3. 沈溺型的疏離者

  • a. 有一個非強烈的目標,就是摧毀另一個父母親。他們會合理化他們的行為,相信他們和孩子是被虐待,或是被背叛的受害者。
  • b. 不正常的人格,或是精神上疾病者,會是造成這種沉迷父母親的不理性的思維原因。這類型的父母親,很少有足夠的控制力與見識,去克制自己的憤怒(當他們和另外一個父母親互動時),但很悲哀的是孩子曝露在疏離者父母親操控的情境。
  • c. 同時也是常常曝露在父母的憤怒中,理性很難和這樣的父母親連在一起,任何問題或挑戰,都會被視為是一種攻擊。
  • d. 這種沉迷型的父母親行為,在離婚層面的其他生活上,也會被見到。他們這種不合情理的激烈情緒,是一種沒有功能的人格所造成的。
  • e. 親子疏離事件,並不能解釋為所有的孩子與父母親會有敵視,大多數被疏離的父母親都相信,唯一被孩子拒絕的解釋,是因為孩子被另一個父母親離間。他們不會停下來,並且去思考他們對衝突該負的責任。

無心的離間者

特質:

  • 1. 他們可以區別孩子的需求和他們不同,他們知道孩子需要花時間和另一個父母親相處的重要性,他們才可以建立起愛的親情關係。所以他們會避免,使得另一個父母親,成為他們本身所受的傷害或是損失的攻擊目標。
  • 2. 當孩子和祖父母親或是另一個父母親在一起時,這類型的父母親都會有安全感。
  • 3. 他們會尊重約定或法庭的命令以及權威。
  • 4. 他們會讓他們的憤怒以及受傷康復,不去干擾到孩子和另一個父母親的關係。
  • 5. 他們是非常有彈性的,並且願意和另一個父母親一起解決問題。
  • 6. 當他們行為如果傷害到孩子和另一個父母親的關係時,他們會感到良心不安。
  • 7. 他們會允許另一個父母親,有同等參與和孩子任何活動的機會。
  • 8. 他們會允許另一個父母親,能有同等機會,看到孩子學校的任何記錄或是身體健康狀況的記錄。

這類型的父母親不需要任何的治療。

活躍型的離間者

特質:

  • 1. 他們傾向在孩子面前,抨擊另一個父母,這多半和當面對沮喪時,失掉自我控制有關,而不是和惡意的動機有關。
  • 2. 當他們冷靜下來時,他們可以了解他們做錯了什麽。
  • 3. 在這樣的時刻,通常他們會去對孩子所造成的傷害感到後悔,也會非常的支持,以及安慰孩子的感覺,在評估下,他們有能力認知自己的行為,並且也許也會承認自己的缺點。
  • 4. 和其他的天真離間者一樣,他們可以區別自己的需求與孩子需求的不同,因此可以支持孩子與另一個父母的關係。
  • 5. 他們允許孩子有和自己不同的想法與相信(believe)。
  • 6. 他們會尊重約定或法庭的權威,並且能尊重法庭的命令,但是他們會很嚴格,並且不會和另一個父母親合作,一個很普通的例子就是非常固著在交接孩子的時間,如果遲到一些時間,就拒絕交接。這通常是帶個消極的企圖心,去反擊另一個父母親所給他們的不公平(自認為)的對待。
  • 7. 此類型的父母親,通常都願意接受專業人士的幫助。當他們或是孩子有持續性的問題時,他們會很真誠的思考孩子在離婚過程中調適問題。一直擁抱著過去的感覺,會是持續性的掙扎,但此類型的父母,會是持續性的希望能儘快的從痛苦中恢復。

沉溺型的離間者

特質:

  • 1. 他們著述於摧毀孩子與另一個父母親之間的關係。
  • 2. 他們執著相信會變成一種幻象,而且不合情理。沒有一個人,尤其是法庭,可以說服這類型的父母親,他們相信是錯的,如果有任何人想要這麽做時,就會變成他們的敵人。
  • 3. 他們會將不理性,或是無事實根據的行為,歸因於另一個父母親的行為。
  • 4. 他們企圖用自己的想法,來代表孩子的個性。或是對另一個父母親的想法,例如說:你不用和我的孩子講話,我知道他要什麽,並且知道什麽是對他最好。這就代表著這類型的父母親,極有可能把自己不合理幻加入在孩子上。
  • 5. 他們相信有比法律更重要的原則,就是不惜任何代價來保護小孩。

離間者的手段

  • 1. 一般性的毀謗(74%)例如:批評另外一個父母親照顧孩子的能力。
  • 2. 製造另外一方父母親是危險的,或是生病的印象(62.5%)
  • 3. 搬家或是把孩子藏起來(14.6%)
  • 4. 限制探視的時間(29.2%)
  • 5. 告訴孩子另一個父母親是不愛他的(44.8%)
  • 6. 向當權者毀謗另外一個父母親(31.3%)
  • 7. 毀謗另外一個父母親的延伸家庭,或新家庭(27.1%)
  • 8. 告訴孩子有關法庭的訴訟,以及撫養費用的議題(45.8%),把孩子牽連進來。
  • 9. 欄截電話與信息(22.9%)。

孩子受到的影響

低自尊(65%)

  • 這些孩子長大後,會認為被疏離的父母親是發現他們是沒有價值被愛的,然後下結論,他們是不可愛的。他們並清楚在那時他們被離間的父母親,是嘗試想要與他們接觸的,而且事實上是非常愛他們的。他們只是相信離間的這個父母親說的都是實話,甚至認為他就是神。
  • Peck(1983)解釋說,當缺乏父母親的愛時,孩子會認為自己才是個原因。而不是父母親本身,因此造成很不真實的負面自我形象,他們會太害怕去想自己要依靠父母親是有錯的。
  • 在依附理論里,(Bowlby,1969)也說到,當孩子開始和外界互動時(被告知父母親是拒絕他們的),就會變成孩子僅知道的內在真相(他不值得被愛)。
  • 恨自己是一種良心不安,親子疏離症候群的小孩,由於經歷背叛,被離間的父母親而產生良心不安。比如說孩子在電話上詆毀他的父母親時,會憂慮這個父母親的感覺。這樣的憂慮,有時對孩子而言,好像在割自己的手腕一樣。
  • 像這種幻像似的自殺,對孩子而言,好像是在下意識中,很想去死。兩者都想逃避良心不安的痛苦,以及背判被離間的父母親造成痛苦而需被處罰。例如,有一個孩子被媽媽鼓勵去貶低他的父親,但是後來她發現事實上她的父親是值得尊敬的人,因此她充滿愧疚以及自我厭惡。

憂鬱症(70%)

  • 到成人期憂鬱症占 70%,原因是他們覺得不被疏離的父母親所愛,而且也實質的經歷了長期和這個父母親的分離,這個就是罹患憂鬱症的風險(Bowlby,1980),有憂鬱症受害者的孩子長大後,都會形容在他們靈魂的深處好像有一個破洞。
  • 有時需直到和這個父母親再相逢,這個洞才會消失,而且由於是離間者父母親的關係,使得孩子和另一方父母親會面變得不可能時,也會使得孩子感覺到他們同時失掉兩個父母親。
  • 失掉被疏離那一方的父母親,在孩子小時是不容許有機會去哀掉這個哀傷,而使得傷口更惡化。而在事實上,相反的這些孩子被傳送的信息,是這個父母親能被趕出孩子生命才是一個非常好的事情。孩子不被准許表達對和另一個父母親親情的渴望。
  • 所以就留給幼小的小孩獨自處理,這種被拒絕與喪失另一個父母親愛的情感。心理學家指出,一個個體處理一個悲劇下的損失,是需要階段性以及能力,但很不幸的是幼小的孩子是沒這個能力。

吸毒與酗酒(35%)

  • 很多的被離間的孩子,由於為了逃避痛苦與損失,而使用不當的藥物與毒品,有時喪失掉與另一個父母親的關係,對孩子的內心深處實在太痛苦了。因而孩子長大後,會逐漸的使用藥物來控制這樣的痛苦,這個痛苦來自於喪失掉另一個父母親,這個痛苦來自於低自尊,這個痛苦來自於和離間者父母親的衝突。
  • 在許多的案子里,離間者的這方父母親,想盡一切辦法要徹底消滅另一個父母親。到最後也徹底毀滅了和孩子的親情。這類型的父母親,在許多案子里都企圖去克制孩子的自由想法與感情。這些孩子也感覺到受離間父母親的操控,讓他們覺得非常的痛苦、憤怒,良心不安與怨恨。這種現象會在青春期的後期與成人初期時出現。

缺乏信任感(40%)

  • 不相信自己也不相信別人,也是一種親子疏離症,有些女孩從小被離間和父親的關係,因此長大後也就不相信有男人會愛她,她認為她的父親沒有辦法足夠的愛她,停留在她的生命中,怎麽會有其他的男人覺得她是有價值的,而願意為她做任何愛的承諾。
  • 佛洛伊德(1920/1955)將這種不停的複製過去,稱為強迫性的複製。這種在兩性親密關係中,不停的複製過去被另一個父母親拒絕的行為,在親子疏離症的小孩長大成年時,很常出現。因為這是她們的唯一經驗(被所愛的人拒絕),然後再確認她們對失掉愛的預測。
  • 另一個喪失信任,是這些孩子會懷疑自己對人的認知能力。因為他們從小就被離間者的父母親告知,另一個父母親是壞人,是危險的,或是值得恐懼的,以及要輕視他。因此從他們自己的認知上,以及被告知什麽是值得相信的產生,相當的衝突性。所以他們逐漸的會產生對人的不信任,也不信任自己有作決定的能力。
  • 如果到最後他們發現,他們之前完全是被操控,他們對被疏離的那一方父母親的認定是錯誤時,他們會更加的不確定,該相信什麽以及該相信誰。你想的每一件事情,都不是像你所想的那樣,這是一個多麽痛苦的事情。

被自己的小孩疏離(50%)

另一個循環的悲劇,是這群被離間的小孩長大成人後,最後也被他們自己的小孩疏離了。原因是這些孩子不管在什麽的情境中,都在重覆他們以前被拒絕與損失的經驗,不僅他們不被他們的另一方父母親所愛,他們也不被他們的小孩所愛。有一個孩子,她被有自戀人格的媽媽離間她與父親的關係,最後她也跟一個有自戀人格的男人結婚,因此離婚後她的丈夫就離間孩子與她的親情關係。

高離婚率(57.5%)

  • 高離婚率也折磨這群孩子,很多這類型的小孩,說他們的婚姻失敗,是因為不信任他們的伴侶,他們無法過親密的關係。還有他們自己本身的問題,例如憂鬱或是濫用藥物,以及如同上面所敘述的。他們所選的伴侶,會非常類似他們扮演離間者那方的父母親,這類型的父母親,都是把自己的需求放在首位對其他人,沒有同理心,而且有控制小孩的強烈感。
  • 其他問題,如自我認同(identity),沒有歸屬感,或沒有根,低學業成就以及社會成就,對長期喪失疏離的父母親感到痛苦與憤怒。

問題三、父母要如何建構孩子的安全保護網?

  • 1. 用正確的態度,以及適合你的孩子語言,告訴你的孩子離婚事件。
  • 2. 降低孩子對未來他們生活改變的焦慮感。
  • 3. 也降低孩子認為可以改變家庭情況感覺的可能性。
  • 4. 你需要幫助你的孩子,了解到離婚不是他們的錯。
  • 5. 把你的孩子需求放在首位。
  • 6. 從孩子的角度,他們的需求非常簡單,就是可以很自由自在地被雙方父母親愛,以及愛雙方父母親。
  • 7. 真誠的支持你的孩子,與另外一位父母親的關係。
  • 8. 注意孩子的感受,對父或母與第三者的親密關係。

這必須建立在一個崇高的信念上,愛你的小孩,也要超過你對你前配偶的恨。

持你的孩子與另外一位父母親的關係,並非指你需要和另一個父母親平均分配和孩子相處的時間。而是指雙方父母皆有好的信念,協助對方和孩子之間的親情關係。

你可以用下面的方法,表現你支持你的孩子與另外一個父母的親情關係。

  • 1. 正向的談論另一個父母親。
  • 2. 讓你的孩子知道,當他們和另一個父母親在一起時你是 OK 的。
  • 3. 當孩子和你分享和另一個父母親相處的訊息時,你需要真誠的表示感興趣。

問題四、有什麽行為是父母在吵架、離婚的過程中一定要避免產生?

  • 1. 不忌諱的在孩子面前衝突。
  • 2. 在孩子面前說對方的壞話。
  • 3. 孤立孩子。
  • 4. 冗長的監護權等訴訟。

問題五、如何放下夫妻間的仇恨?

  • 1. 要能正向的處理憂傷所引發出的憤怒情緒。
  • 2. 能阻斷原生家庭的成員間,負面互動模式的影響。
  • 3. 自省有無不正常人格之特質

問題六、監護權與探視權是甚麽?

孩子所需要的是父母親的溫暖照顧。

資料來源:美國法律調解員訓練。

心理問題不同於生理疾病,它是由人內在精神因素(準確的說是大腦中樞神經控制系統)所引發的一系列問題,它會間接的改變人的性格、世界觀及情緒等。當面臨無法釐清的問題,如自我探索、生涯發展、人際關係、兩性情感、婚姻與家庭、親職教養等,或有情緒及心理上的問題時,核心轉化心理網的心理師可以協助您。

「核心轉化」的轉化過程是由內而外,藉由一系列簡單的、按部就班的練習,從表層探索至問題的根源,發現核心的本質,幫助我們改變想法、感覺、行為及反應,而且效果迅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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